阜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专职辅导员公告
时间:2026-08-14 15:30 作者:晶晶老师
阜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是一所集中职、高职、成人教育和短期培训为一体的综合性职业学校,有“3+2”“3+4”贯通培养,设有保定职业技术学院、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阜平分院(校区)。为满足学校发展需要,参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等规定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4名、专职辅导员1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平稳、有序、公正、公平,特公告如下:
本次招聘为统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遵循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核心专业实操能力及理实一体化教学能力,具体详见附件《岗位信息表》中的“岗位能力要求”栏;
6.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1年8月12日及以后出生。计算工作经历等时间均以此时间节点为准);
7.应聘教师岗位者,普通话水平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
8.具备高中(中职)段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者,须在聘用后三年内取得,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者解除聘用关系)。
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者,须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须在本科或研究生阶段具备下列履职经历条件之一:
②担任二级学院(系)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正部长;
③担任校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以及校级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青年志愿者协会、大学生艺术团等校团委直属学生组织副部长及以上;
⑤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党办、组织、宣传、工会、共青团、妇联等)。
专职辅导员学历放宽条件:若具备以下①或②条件之一,学历可放宽至省级重点院校本科、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本科或职业技术教育师范类院校本科:
①心理学类(心理学、应用心理学等相关专业),且本科阶段的培养方向或主修课程为心理健康教育、学校心理辅导与咨询、发展与教育心理学、教育与学校心理、心理咨询与辅导等与学生心理服务相关的方向或师范类方向;
1.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在读学生(不含2026年高校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正在接受组织调查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3.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构成回避关系人员。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所列情形。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12日8:00至8月18日17:00;审核截止时间:2026年8月19日10:00。
2.报名网址:https://hebrsks.com/#/e/fpzp。
3.咨询电话:0312-7892152、15227082949(乔老师)。
4.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考试费。
考生须按报名网站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及以下材料扫描件:
(1)所有报考人员均须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
(2)按岗位要求及本人情况选传:教师资格证(如有须上传)、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岗位必须上传)及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3)专职辅导员岗位还须上传:①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②学生干部任职证明,或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或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证明(三者据实提供其一即可)。
(1)考生开始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信息表》内容,详细全面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岗位条件等,然后按照报名流程分步骤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应聘人员须阅读并承诺履行《诚信考试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及上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凡发现网上所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或不符合《公告》及《岗位信息表》条件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3)考生通过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邮箱等信息完成网上考生注册,获取“登录账号”和“密码”(可修改)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填表和提交审核。登录账号和密码是登录系统的重要标识,请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考生按报名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并严格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及证明材料,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审核通过后,网页提示“报名成功”即完成报名;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及打印准考证、考试等重要时间,凡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后续事项将在报名网站“最新发布”予以另行通知,敬请考生及时关注。
1.准考证打印时间:2026年8月19日14:00起至笔试开始前。
2.笔试时间:2026年8月20日上午9:00至10:30。
(1)教师岗位: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学科专业理论素养、职业教育法规政策掌握程度及产教融合的教学实践能力。职业教育政策法规同步发布在报名网站;
(2)专职辅导员岗位: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政治理论素养、高等教育法规政策掌握程度及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实务能力。
4.考生必须同时持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笔试。开考后半小时不再允许考生入场。因故未带身份证者可允许先行考试,但考试结束须到考点办拍照备查,拒不配合者取消后续资格。
5.笔试满分100分,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取消后续资格。按各招聘岗位1:3的比例,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审查;如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则全部进入资格审查。
6.笔试成绩及时关注报名网站信息查看,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成绩查询”查看本人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审查等信息。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在指定地点进行报考资格证件复审。为保护考生个人隐私并参照公务员招录做法,考生只能查询个人成绩。
1.资格复审时间:2026年8月21日(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1)所有报考人员均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
(2)按岗位要求及本人情况提供: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岗位必须提供)及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3)专职辅导员岗位还须提供:①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②学生干部任职证明、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证明(三者据实提供其一即可)。
3.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进入面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1.面试通知单打印时间:2026年8月22日上午11:00起,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地点及具体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时间:2026年8月23日(具体时间、地点见通知单)。
(1)教师岗位:采取试讲与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需根据抽签确定的课题进行现场备课(备课时间9分钟),随后进行10分钟试讲,其中试讲重点考察教学设计、课堂组织及专业功底;答辩环节(5分钟)重点测评职业教育政策理解水平、专业技能实操能力及行业前沿技术应用能力。教材版本于面试前在报名网站公布;
(2)专职辅导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谈与情境模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长10分钟,共3道试题。重点考察考生运用政策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主要涵盖思想价值引领、党团班级建设、心理健康疏导、危机事件应对及网络舆情处置等学生工作实务。
4.评分办法:面试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有效得分。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后续资格。
(1)面试时,所有考生只准报抽签序号,不得报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并取消后续资格;
(2)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进入考点及候考室。未在规定时间到达者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结束后考生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个人面试成绩。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有一项缺考或低于60分合格线者,不计综合成绩。
2.综合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后续体检及考察环节。
1.在达到综合成绩8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为:学历高的、面试成绩高的、阜平籍的、年龄小的。
体检标准参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体检由考生按规定时间自行前往指定医院,费用自理,无故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重点审查考生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查阅考生档案、由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查询征信报告等。
2.考察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考察者,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出现并列时按上述优先顺序执行。
1.依据各招聘岗位的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结果按规定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
2.公示期间如有人举报,经核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或在此期间本人自愿放弃而空出的岗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出现并列时,优先递补的顺序依照考察环节的优先顺序进行。
3.因各种情况空出的招聘计划,根据学科急缺程度和岗位能力需求是否相近进行调剂。
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参加岗前培训,并签订聘用合同。以下情况取消聘用或解除合同:
以人事代理形式签订聘用合同,在享受与正式教师同等的休假等待遇基础上,工资待遇按下述办法执行:
本科生5000元/月,研究生5500元/月;具备或新获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者,参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用等级标准,调整工资待遇。无教师资格证者按同类人员工资的90%发放。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其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
1.此次考试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及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考生在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工作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错过考试、资格复审、考察、体检、递补等招聘环节的,自行承担责任。
3.招聘过程中相关信息的发布及通知等均通过报名网站进行,再次提醒敬请关注,以免影响报名考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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